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研究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田艳著
出 版 社: 中央民族大学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1页数: 28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08498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将充分利用横向比较(此地与彼地的有关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立法状况)和纵向比较(以历史演变为线索研究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的变迁情况)相结合的方法,以期从多角度全面透视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问题。同时,在本书的写作中,注重微观与宏观视角的结合,客观与主观的结合,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结合。
本书涉及民族法学、宪法学、国际人权法学等几方面的内容,还运用了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综合研究的方法,以法学为基础,以其他学科为辅助,综合研究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力图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决策依据,使中国的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走在
本书从理论上剖析和梳理了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种种论述,试图对目前争议较多的这一概念通过规范实证进行重新界定,通过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以及分析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定义人手来统领本书。这些相关概念包括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与文化权利、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与少数民族文化自由。在此基础上,本书试图从理论上探索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主体(享有者),以确定权利的归属,为解决司法实践中权利主体不明进而保护不力的问题铺平道路。
作者简介
田艳,法学博士,黑龙江桦川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民族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民族法学和人权法学方面的研究,曾在《黑龙江民族丛刊》、《政法学刊》、《广西民族研究》、《贵州民族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参加过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参编过多部学术著作。
目录
导论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思路与基本观点
五、创新突破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法理学基础
第一节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界定
一、文化权利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二、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三、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与少数民族文化自由
四、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定义
第二节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一、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是该民族的重要特征
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不足以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
三、发展理念的演变更凸显了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第三节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性质
一、公权还是私权
二、个体权利还是集体权利
三、静态权利还是动态权利
第四节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基本要素
一、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主体
二、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客体
三、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内容
第二章 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的现状研究(上)
第一节 生态恶化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挑战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所依托的特定环境遭到破坏——以鄂伦春族为例
二、狩猎民族无法狩猎——以鄂伦春族为例
三、不得已而为之的生态移民——以凉山彝族为例
第二节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挑战
一、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
二、民族地区以外的民族旅游开发——以异地仿制型民族村为例
第三节工程建设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挑战
一、怒江地区丰富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二、怒江水电站工程建设与当地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冲突
三、对加拿大工程建设经验的借鉴
第四节宗教生活世俗化倾向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挑战
一、少数民族宗教生活世俗化倾向的实例
二、宗教生活世俗化倾向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影响
第五节散居化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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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的现状研究(下)
第四章全球视野中少数人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第五章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总结:一种可能的进路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法理学基础
文化和文化活动根植于整个人类社会,是一切人生活尤其是体面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需要,因而从人性的角度而言,文化权利就成为人之为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文化权利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首先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其中文化需要的比重正在逐渐上升。其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国民素质提高的步伐落后于经济尤其是知识经济增长的步伐,相应地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又反作用于经济发展,使我们的社会进步受到了不应有的影响。再次,文化权利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密切相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就要求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特别是他或她的文化,否则,和谐社会的构建将无从谈起。
少数民族也同样如此。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更应当受到加倍重视,这是由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性决定的。在现实生活中,少数民族的人们因为人口少等种种原因,在国际社会往往成为易受伤害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权状况格外令人关注,其文化权利就更容易受到损害。中国在积极加强少数民族人权尤其是文化权利的保障的同时,也特别重视少数民族人权保障领域的国际合作。本章就力图探讨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法理学基础,为后面各章对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深入论述做理论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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