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命一击
分類: 图书,小说,侦探/悬疑/推理,
作者: (英)恰尔德 著,郑咏滟 译
出 版 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版次: 1页数: 32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2006810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男主角档案:
姓名:杰克雷切尔,生日:10月29日/星座:天蝎座;身高:195CM/体重:99-112公斤,外形:金发,蓝眼。
粉丝团成员:比尔克林顿(美国前总统);斯蒂芬金(美国惊悚小说大师);珍妮特马斯林(《纽约时报》权威书评人)。
我们敢说:李恰尔德是你迄今尚未见过的最出色的惊悚小说家。
——蓝登书屋
所有关于杰克雷切尔的冒险故事都帅呆了!
——斯蒂芬金
(杰克李契尔)不是个成天自我怀疑的家伙,而是秉持善念、以行动打抱不平的角色。同时恰尔德先生又赋予他惊人的逻辑推演能力,严肃的道德良知和不时闪现的温柔。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珍妮特马斯林
内容简介
杰克雷切尔不想惹麻烦,麻烦却主动找上他。上一秒他还在芝加哥街头闲晃。下一秒却与拄着拐杖的女子霍莉一起被关在密闭车厢里。雷切尔不知道绑匪的身份,也不知车子将开往何处。惟一知道的是——绑匪的目标是霍莉而不是他。关于绑票原因,歹徒不肯透露半点口风。自称是联邦调查局探员的霍莉,在冷静的外表与不凡的身手之下。似乎另有隐情。雷切尔本来有十成把握独自逃跑,躲开这场事不关己的是非,然而,他没有这么做。
阻止他的并不是霍莉令他着迷的眼睛,而是她的胆量与尊严。一名妙龄女子在飞来横祸面前毫不气馁,甚至还兴致勃勃地与伤痛抗争,这在雷切尔看来是勇气与高贵品格的体现,他将她视为同道中人,决定帮助她。就这样,他们一步一步深入了一个惊天大阴谋的腹地……
作者简介
李恰尔德,声名如日中天的硬派惊悚小说大师。一九五四年出生于英国,与《魔戒》的作者托尔金读同一所高中,拿同样的奖学金。从法律系毕业后,他曾在一家英国电视公司担任主持人和导演。年届不惑之时他忽然失业,酷爱阅读的他花六块美金买来纸笔,开始动笔写第一本小说,也就是“杰克雷切尔系列”的首曲——《杀戮之地》。本书一出版即登上英国《泰晤士报》的畅销书排行榜,在美国赢得推理小说最高殊荣之一的安东尼奖,以及马瑞奖的“最佳处女作奖”,而次年出版的第二集《博命一击》亦荣获W.H.史密斯好读奖。
在“杰克雷切尔系列”中,李恰尔德塑造的杰克雷切尔这个当代惊悚小说中最亮眼的人物,被评论家形容为现代的西部英雄,荟萃美国精神的游侠骑士。蓝登书屋集团总裁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都是他的拥趸,称之为“二十一世界的詹姆斯邦德”。
迄今,“杰克雷切尔系列”已出版十二本,每一本都将李恰尔德的成功推向新高,版权已售至43个国家。系列中多部作品的浓缩版权由《读者文摘》买下。派拉蒙影业和汤姆克鲁斯的制片公司C/W已签下全系列的电影版权。连大师斯蒂芬金都盛赞:“所有关于杰克雷切尔的冒险故事都帅呆了!”
书摘插图
1
内森罗宾死了,只因为他逞了一回英雄。并非出于那种绵绵不绝、为你赢得战争勋章的勇气,而是一种瞬间爆发出的匹夫之勇,结果只是让你曝尸街头。
他早早离开了家,就像一年中五十个礼拜、每礼拜六天的早上那样。吃完一顿专为年逾不惑的矮胖男子调配的营养早餐,走过湖边别墅里铺着地毯、符合他每天上千美元进账身份的走廊,他按下开启车库门的按钮,转动钥匙,启动昂贵进口车的发动机。CD塞进进车载音响,倒车,轻点刹车,换档,踩下油门,就这样他开上了人生最后一段短暂的旅程。周一早上六点四十九分。
去公司的路上一路绿灯,也许这正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因为当他驶进公司大楼后面他的专用车位时,巴赫B小调赋格曲的前奏还剩三十八秒,他留在了座位上,等到最后一声喇叭的余音沉寂下去才打开车门出去。这时,那三个家伙已经近得让人没法忽略他们接近的意图。他扫过去一眼,那三人赶紧别过脸掉转方向。三人脚步整齐,像在跳舞,又像齐步走的士兵。他朝办公楼迈开步子,可又突然停下,扭过头,刚巧撞见那三人正在撬他轿车的车门。
“嘿!”他大喊起来。
短促的叫喊糅合了惊讶、愤怒和挑战,通常一个急切又单纯的普通人发现危险时都会不由自主地这么喊一声。但也正是这么一喊,让一个急切又单纯的普通人丧了命。他转过身。三比一,敌众我寡,但是正义站在他这儿,这让他瞬间鼓足勇气,大踏步地向车子冲过去,胸口霎那间涨满了愤怒和必胜的决心,他相信自己力大无穷。
但那都是虚幻的感觉罢了。像他这样的谦谦君子在那样的情境下,是怎么也占不了上风的。健身会所里训练出来的力量根本顶不了什么用,第一拳打过来,肌肉紧致的小腹就招架不住,接着脸上又被猛揍几拳,顿时唇破牙飞。强有力的手紧紧抓住他,双臂被扭到身后,整个人仿佛没有重量似的被举了起来。攥在手里的钥匙被夺走,接着一拳重重砸在他的耳朵上,嘴里全是血。他被扔到水泥地上,重重的皮靴拼命往他的背上、肚子上、头上踹下来。终于,就像雷暴雨时电视机突然短路似的,他昏了过去,整个世界在眼前消失,先是变成细细一条红线,最后啪一声,全黑了。
就这样,他死了,只因为逞了一时之勇。但死神并非在那一刻降临,而是在好久以后。一秒钟的勇猛变成好几小时惊惧交加的喘息,几小时的喘息最终爆发成失去理智的夺命狂呼,在这一切之后,死亡才真正来临。
杰克雷切尔还活着,因为他没有轻举妄动。他没有轻举妄动是因为来自过去的一声爆炸巨响突然在他脑海里响起。他过去的经历林林总总,此刻突然回忆起的却是最危险的一段。
在军队里服了十三年的兵役,他只受过一次伤,可伤他的并不是子弹,而是一名海军军官的下颌骨。他曾经被派驻在贝鲁特机场附近的美军基地。一次汽车炸弹在基地外突然爆炸,当时雷切尔正站在大门口,那名海军军官恰巧在一百多码外的爆炸地点,瞬间被炸得尸首全无,只剩下那块下颌骨碎片径直射向雷切尔,像一粒子弹似的捣穿了他的腹部。后来帮雷切尔缝合伤口的军医告诉他,他还算运气好的,要是他是被一粒真正的子弹打中,情况要糟糕得多。当时他脑海里响起的正是那声巨响,使得他全神贯注,丝毫不敢怠慢,因为十三年后的今天,一把手枪指着他的腹部,间隔只有一英寸半。
那是一把九毫米的半自动手枪,全新,刚上了油,低低地指着他的腹部,刚好与那道旧伤疤平齐。持枪的家伙表现得或多或少清楚自己在于什么。保险拴已经拉掉,枪管也没有明显颤动,说明他一点儿不紧张,扣扳机的手指蓄势待发,雷切尔看得相当真切,他全副注意力都放在那根手指上。
他身边站着一名以前从未见过的女子,他正扶着她的胳膊,她正盯着抵在自己腹部的一把一模一样的九毫米半自动手枪。对付她的家伙明显比对付他的那个紧张,一脸不自在,甚至有些担忧。手枪握得太紧,微微发颤,指甲有被咬过的痕迹。显然这位老兄十分焦虑,甚至带点儿神经质。四个人就这样站在大街上,其中三个好似雕像般一动不动,第四个则摇来晃去,重心在两脚间移动。
他们站在芝加哥市中心一条繁华的人行道上。六月的最后一天,星期一,骄阳似火。一切就这么在一瞬间发生,整个过程在过去几百万年都不可能有过预演。当时雷切尔正在街上闲逛,不疾不徐地经过一家沿街的干洗店时,店门突然在他面前推开,一根老旧的金属拐杖咔哒一声打在正前方的地面。他抬起头,只见一名女子正站在门口,吃力地抱着九只干洗衣袋,眼看就要支撑不住。她看样子三十岁不到,衣着昂贵,黝黑的皮肤散发出自信的魅力。一条腿受了伤,雷切尔从她笨拙的姿势看出伤腿还在疼着。那名女子向他投去一记求助的眼神,他报以“没问题”的微笑,伸手抓住金属拐杖,给她递过去,另一只手接过九只干洗衣袋并顺势搭在自己肩上,一根手指勾住九个铁衣架。与此同时,她把拐杖稳稳地撑在地上,慢慢把胳膊套进顶端的弧形凹槽。他朝她伸出手,她微一迟疑,而后尴尬地点点头,任他扶住自己的胳膊。姿势有些不自然,不过还算顶用。然后他俩同时转身,正要离开。雷切尔本来打算扶着她先走几步,一等她自己能站稳就放手,把衣服还给她。但等他一转身,迎接他的却是两个举着九毫米半自动手枪的家伙。
四个人两两相对站在街上,就像正挤在一间局促的包房里用餐。举枪指着他们的两人都是白人,身强体壮,隐隐透出士兵气质。他们俩外貌有些相似,都是中等个头,棕色短发,手掌大而结实,面部轮廓分明,肤色发红,而且表情紧绷,眼里没有丝毫感情。显得紧张的那个个头偏矮,似乎所有的力气都花在了担心上。两人都身穿格子衬衫,外面套着府绸风衣,肩并肩站在一起。雷切尔比另外三个都高,视线越过他们的头顶,周遭的情况尽收眼底。但他只是惊讶地站在原地,九件干洗好的衣服还挂在肩头。那名女子撑在拐杖上,默不作声地低头凝视。两个家伙举着枪,越挪越近。雷切尔感觉他们仿佛已经站了很长时间,但他明白那只不过是幻觉,整个过程也许不超过一秒半。
雷切尔对面的家伙更高大也更镇静,看上去像发号施令的。他瞟了瞟雷切尔和那名女子,举起枪朝街边指了指。
“到车里去,贱人,”他命令道。“还有你,混蛋。”语速很急,但很平静,话语间透着权威。口音不重,也许是加州人,雷切尔暗忖。一辆体型庞大的黑色轿车停在街边正等着他们。轿车看上去价格不菲。车里司机倾过身子,努力打开了后车门。雷切尔对面的家伙又举了举枪,可雷切尔纹丝未动。他左右环视一圈,确定自己大约还有一秒半的时间做出评估。眼前两个手持九毫米半自动手枪的家伙不足为惧,虽然衣架占去他一只手,只有一只手空着,但他估计揍倒他俩应该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他的身后和身边。他透过干洗店的窗户反光看见身后大约二十码就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万一流弹伤人就麻烦了。毫无疑问,会是大麻烦。那是他身后的问题。而他身边的问题则是这名陌生女子,伤腿会让她反应慢、动作慢。这种情况,这样的一个搭档,他可不想跟对方动起拳脚。
操着加州口音的家伙走上前,一把抓住雷切尔吊着九个衣架的手腕,用 力把他朝车子方向拖过去。雷切尔用眼角的余光瞄见那家伙扣在扳机里的手指仍然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便松开女子的手臂,朝车子走去,先把衣服扔进车子的后座,然后一猫身钻了进去。那名女子随后也被推进来。最后那位神经质老兄挤进来,砰地关上车门。司机轻踩油门,轿车慢慢地沿街行驶。
忽然,那名女子疼得抽了口气。雷切尔猜想大概神经质老兄的手枪戳到了她的肋骨。两人中发号施令的那位坐在副驾驶位子上,正扭过身子,搁在皮质车座枕头上的手枪正对雷切尔的胸膛。那是一把格洛克l7型手枪。对这款手枪雷切尔可是非常熟悉,他曾经为了自己的部门评估过这款武器的样品。那是他在贝鲁特负伤后疗养期间接到的一项简单任务。格洛克系列的这一款体积小,杀伤力强,从撞针到枪口一共长七英寸半,这样的长度正好保证了射击精准度。雷切尔曾经在七十五英尺外用这款枪击中了一颗大头钉。而且发射弧线能让四分之一盎司的子弹时速达到每小时近八百英里。弹匣里正好容纳十七发子弹,也因此得名。不仅如此,这款手枪还非常轻,火力如此强大,重量却还不到两磅,重要的部分用钢制成,其他全采用塑料,就是高级照相机用的那种黑色聚碳酸酯。的确称得上工艺精湛。
但是他一点儿都不喜欢这款型号,不适合他们部队的特殊需求,所以他给出了否定意见。相反,他推荐了贝瑞塔92F款型,同样是九毫米口径,不过重了半磅、长了一英寸,弹匣里少了两发子弹。但是它和格洛克相比,制动能力强了百分之十,这点在他看来非常重要。此外,它还不是塑料的。综合这些特点,雷切尔选择了贝瑞塔。部队长官采纳了雷切尔的建议,还把他的建议书分发下去,获得了整个军队的支持。一周之内他便得到晋升,还披上了银星勋章和紫心勋章。尽管贝瑞塔要贵得多、北约组织非常偏爱格洛克而且只有他一人推荐,更别提他当时才从西点军校毕业没多久,但部队还是决定全部采用贝瑞塔手枪。之后他被派到了其他地方,在世界各地完成任务,再也没仔细看过格洛克17。直到此刻。十二年后,他突然又得到一次绝佳的机会好好打量它。
他把视线从手枪上撤回,转到持枪人身上。古铜的肤色在发际线处变白,说明刚理过发。再看开车的司机,那家伙眉毛上挂着汗珠,稀疏的头发尽数后梳,脸色发红,表情愉快,一脸自以为很帅的傻笑。同样一身从连锁店买来的便宜衬衫,同样的府绸风衣,同样的强壮身板,同样胜券在握的信心,略带沉闷紧张。三人都约摸三十、三十五岁,一个领头的,一个可靠的拥护者,外加一个神经质的跟班,三人都浑身紧绷,但绝对经过排练,正同心协力地完成某项任务。值得深究。雷切尔的视线越过格洛克手枪,径直望进领头那人的眼底。领头的摇摇头。
“不许说话,混蛋,”他说。“说一个字,我就毙了你。我他妈的保证。闭上嘴,你就不会有事儿。”
他眼神严肃,双唇紧紧抿成一条细线,雷切尔相信他没在说谎,所以闭匕了嘴,什么都没说。过了一会儿,车速放慢,开进一个布满石子的院子,绕到一座废弃的厂房后面。他们一直在朝南行驶,雷切尔估计这里大概在城区环线以南五英里的地方。轿车缓缓停下,后门外正对面停着一辆小货车。空地上只停着这么一辆,是福特依柯罗赖厢型货车,白色车身,有些脏,不算旧,但明显行驶里程已经很多。车侧刚刷了一块白色油漆,和车身的颜色不太配。雷切尔环视一圈,发现空地上扔满垃圾,一个油漆罐被扔在货车旁边,还有一把刷子。附近一个人都没有,看来是个废弃的空地。要是他打算采取行动,此刻是最佳时机、最佳地点。可就在这时,坐在前面的家伙微微一笑,向车后座探过身子,左手一把抓住雷切尔的领口,右手把格洛克枪口抵住雷切尔的耳朵。
“给我坐好,混蛋。”他说。
司机走出轿车,绕过车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走到货车尾部。雷切尔一动没动。老实说,用枪口抵住对方的耳朵实在算不上明智之举,只要对方猛一扭头,枪口就会滑到前额,此时无论扣动扳机的动作有多快,也无法造成太大威胁了。也许对方的耳廓上会多上一个窟窿,当然耳鼓肯定会被震聋,但这都不足以致命。雷切尔花了一秒钟思量胜算会有多大,可就在这时那个神经质的家伙把身旁的女子拖出车厢,向货车尾部推过去,她跛着脚,连跳带蹦地走完这段从轿车门到货车门的直线距离。雷切尔的眼角余光追随着她。看守她的家伙一把夺过她口袋里的皮夹,扔进车里。皮夹落在雷切尔脚边,砰地发出一阵闷响。好大的皮夹子。昂贵的皮面里好像藏着很重的东西,金属的。只有一样女性随身带的东西能发出这样的响声。他若有所思地朝她望去,一下子来了兴致。
她四肢并用,费力地爬进货车后车厢,伤腿让她动作笨拙。接着坐在前面的领头的把雷切尔从座位上拉起来,推给了神经质同伙。格洛克枪口离开他耳朵的一瞬间,另一把枪就抵住了他的身侧。他被拖到货车尾部,推进车厢。神经质老兄又推了他和那女子一把,微微发颤的枪口一刻没离开他们。与此同时,领头的从轿车里拿出那根金属拐杖,走到货车旁扔进车厢。拐杖哐啷一声砸在车厢内壁,隆隆作响。干洗好的衣服和她的笔记本留在了轿车后座上。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手铐,一半戴在女子的右手腕上,然后用力把她推到一边,把另一半铐在了雷切尔的左手腕上,摇了两下检查有没有锁牢,最后猛力关上后车厢的左边车门。雷切尔瞅见司机正举着塑料瓶子往轿车里倾倒什么东西,一种无色的液体,伴随着浓烈的汽油味儿。一瓶倒进了后座,又一瓶倒进前面。这时领头的关上了后车厢右边车门。黑暗降临之前,雷切尔看见的最后一幅画面是司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火柴盒。
2
距离芝加哥一千七百零二英里的地方,人们正在紧张地筹备客房。客房是一间单人间,设计得相当现代,设计方案经过设计师几番周详考虑才最终定稿。外观上就有几处特殊的地方。
客房是为了一个特殊的用途而设计的,是为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专门准备的,这两个前提决定了房间特殊的外观。整个改建工程在一幢现有建筑的二楼进行,设计师挑中了一间位于角落的房间。房间的南墙和东墙上的大窗玻璃已经被全部敲掉,取而代之的是大块的胶合板,钉在窗棂上。胶合板外面被刷成了白色,与楼房外墙的颜色相配,里面的却没有上漆。
房间的天花板全被拆了下来,房梁裸露在外。楼房年久失修,拆除水泥天花板时带落了一地的尘土碎片。原先内墙上用的是古旧光泽的松木贴面,但现在全被拆掉,只剩下楼房的框架和垫在外墙后面的一层厚重的防水油布。地板被撬了起来,粗大的桁条下面,隐约可见楼下房间的天花板。整个房间只剩一副空架。
天花板、内墙的松木贴板以及地板被拆下来后都从窗户扔下楼,堆在楼下,后来上面又盖了一层胶合板。负责整个改建工程的两名工人把建筑垃圾扫成一堆,倒好了卡车,打算马上把垃圾运走。他们非常希望把这地方打扫得干净整洁,这可是他俩第一次为这位要求特殊的雇主工作,况且对方还暗示做得好的话后面的活儿还有很多。他俩环视一圈,发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无论如何,前景一片光明。这年头活儿可不好找,再说这位雇主出手大方,所以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从长远来看绝对意义重大。正当他俩任劳任怨地把垃圾装进卡车时,雇主本人亲自出现了。
“都弄好了?”他问。
他的身材异常高大,胖得甚至有点儿脱型,说话声调很高,苍白的脸颊匕还印着两块铜钱大小的红斑。可是他动作轻巧,他的身手就像只有他四分之一高大的人那么灵活。这些特点综合在一起让他显得特别威严,属于那种人们不敢直视、有问必答的厉害角色。
“正在清理,”第一个工人立即答道。“这些垃圾扔到哪儿去?”
“我会带你们去的,”雇主说。“你们得跑两趟,地板分两次运,好吗?”
第二个工人连忙点头。过去的伐木工人是可以随便挑树砍的,所以这些地板块块都有十八英寸宽,绝对不可能同其他垃圾一道塞进卡车。他们把石灰板装好,进了驾驶室,雇主也进来了,可他个头太大,三人只得挤成一团。他朝旧楼房后面指了指。
“朝北开,”他说,“大概一里地。”
他们沿路开出小镇,转了几个大弯。这时雇主又指了指。
“就在那儿,”他说,“那儿后面,明白了吗?”
说完他退到一旁,两名工人开始卸货。然后重新回到旧楼房,把木板装进卡车,沿着蜿蜒的道路开回到这里,卸下木板,搬进后面暗黢黢的地方,整理好。末了,雇主从阴影里走出来。他一直在等他们,手里拿着样东西。
“我们全弄好了。”第一个工人说。
雇主点点头。
“的确。”他答道。
说着,他抬起手。是一把枪,一把黑色的半自动手枪。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子弹正中第一个工人的脑袋,顿时血肉横飞。第二个工人仿佛被吓傻了一般,当场愣住了。可下一刻,他拔腿就跑,慌不择路地跑进路边小道,绝望地想寻找掩护。雇主微微一笑,逃跑的猎物让他更兴奋。他稍曲手臂,射击,子弹倏地击中工人的膝盖。他又笑了笑,现在感觉更好。逃跑让他兴奋,可他更喜欢看着他们躺在地上挣扎蠕动。他站在原地,听着工人痛苦呻吟。过了好一会儿,他慢慢走上前,瞄准,击中了另一个膝盖。又看了一会儿,终于觉得有些烦了,耸耸肩,一枪打在那家伙的脑袋上。接着他把枪搁在地上,把两具尸体推到垃圾堆旁,和旧木板整齐地靠一块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