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学、人类学论文集(上下册)
分類: 图书,历史,民族史志,
作者: 格勒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版次: 1页数: 全2册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0253036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现代中国藏学文库》丛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国藏学家(包括港澳台学者)的学术专著;具有重要价值的藏学文献(包括现代学者辑录的历史文献);译成汉文的藏文学术名著;获得博士学位的藏学论文(对于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论文酌情予以收录)。所有收入的论著,均以学术价值为唯一衡量标准,文学作品、游记、通俗读物等暂不收录。本书为其中一册,分为藏族历史宗教研究、藏族社会文化研究和人类学与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三部分。
作者简介
格勒,藏族。1950年出生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978年考入西南民族学院中文系,当年破格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1年获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与民族学专业硕士学位,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藏族硕士。1983年考入广州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攻读博士学位,1986年毕业并获人类学专业博士学位,被称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个人类学博士和藏族博士”。
现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总干事、研究员,兼任西南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以及四川大学客座教授。1988年至1989年被聘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中亚和阿尔泰语系客座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人类学系客座教授。先后应邀前往美国、日本、英国、匈牙利、瑞士、奥地利、挪威、丹麦、法国、菲律宾等十多个国家用英语进行教学,并作学术演讲和学术报告。多次应邀任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组织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项目的咨询专家。
出版有《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围民族的关系》、《藏北牧民》,《多样性的世界——文化人类学概论》、《月亮西沉的地方——西藏阿里人类学田野考察侧记》等十多部藏学和人类学著作。发表有Ⅸ西藏现代化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占87%以上人口的农牧民的现代化问题》等80多篇中文论文和《The Ti—betan Plateau——One of the HomeS of Early Man》等十多篇英文论文。先后主持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和“九五”重点项目,如《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拉萨卷》和《中国藏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等。
1991年1月,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1992年10月,作为“为发展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学者,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表彰证书和政府特殊津贴。2005年4月以学者身份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以及“五一”劳动金质奖章一枚。
目录
第一部分 藏族历史宗教研究
也谈西藏的地位问题
西藏高原也是原始人类的故乡
略论西藏的原始文化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兼论西藏原始文化的一些地方特点
中华大地上的三大考古文化系统和民族系统
藏族源于“发羌”的几点质疑
古代藏族同化、融合西山诸羌与嘉戎藏族的形成
论古代羌人与藏族的历史渊源关系
拉萨的历史沿革
木雅藏族的形成及其族属考辨
新龙谷日的石棺葬及其族属问题
略论藏族古代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渊源关系
“茶马古道”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初探
横断山系的康区
甘孜藏族地区的古代居民
隋唐时的西山诸羌与吐蕃的兴起
元代的甘孜藏族地区
明代的甘孜藏族地区
清朝统治下的甘孜藏族地区
清末的改土归流和民族矛盾
邛山的怒火和布鲁曼起义
康巴人反抗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斗争
略述民国时期甘孜藏区的历史事件
中国工农红军经过甘孜藏族地区
甘孜藏区的解放和建州
西藏传统社会中的宗教信仰
藏族苯教的起源与发展问题探讨
论藏族苯教的神
藏族苯教的巫师及其巫术活动
论南方少数民族古代哲学的共性和个性
亟待整理发掘的文化宝库——藏文历史档案
读三本藏学名著有感
托林寺踏古
第二部分 藏族社会文化研究
解放前藏族牧民的生产方式——对川西北一个藏族游牧部落联盟的调查
对解放前四川色达草原游牧部落社会的研究
色达牧区的嫁妆和聘礼——川西藏族牧区的人类学专题调查之一
阿里农村的传统土地制度和社会结构
西藏阿里传统税收制度之比较研究
……
第三部分 人类学与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书摘插图
也谈西藏的地位问题
最近抽空读了范普拉赫撰写的《西藏的地位》一书。这本书从法律的角度论述了所谓“西藏的合法主权”问题,现就范普拉赫先生的这个问题谈一些我的看法。
《西藏的地位》论述所谓“西藏的合法主权”问题,内容与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黎吉生的《西藏简史》一样,基本上都是老调重弹,没有什么新的资料依据。要说有什么新花样,那就是引用了许多国际法的准则或原则,讨论“西藏是否享有合法的独立地位”。我认为范普拉赫用国际法来讨论西藏问题本身就有张冠李戴之嫌,大家都知道,国际法(又叫“万国公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它只适用于解决国家之问的关系。而范普拉赫的书中所讨论的对象——“Tibet”,一是指藏族地区,这是地域的概念;二是指藏族,这是民族的概念。《西藏的地位》一书从头到尾混淆了民族与国家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把“Tibet”(藏区)或“Tibetan”(藏族)与国家混为一谈,因而得出的结论当然是错误的。这就像用国际法讨论美国联邦政府与美国印第安人的关系一样,弄错了对象。
从地域上说,英文中的“Tibet”包括了西藏和藏族聚居的地区这样两个不同的地域概念。前者是指西藏自治区,后者是指中国境内所有的藏族自治地方。二者的区别我们是很清楚的,而一些外人却未必清楚,也有一些人则故意混淆西藏和其他藏族聚居地区的概念。藏族聚居地区包括藏族传统的三大历史地理区域,即上部的阿里、中部的卫藏(今天西藏自治区的大部分地区)、下部的朵康(今天甘、青、川的大部分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