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一点看西方:行商欧美20年见闻
分類: 图书,文学(旧类),散文随笔,中国当代,随笔杂文,综合,
品牌: 车耳
基本信息·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页码:244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115194211/9787115194213
·条形码:9787115194213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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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靠近一点看西方:行商欧美20年见闻》是作者在欧美从事金融工作的20多年中,对于欧美多个国家商业文化的观察和感悟,是一本与西方国家进行商务往来的文化指导手册。全书共分8章,由几十篇专题文章组成。作者通过叙述自己在国外从事商务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趣事、轶事以及尴尬事,为读者刻画出了各国商人的文化特征,总结出了一套常见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如何向外国人说“不”、与外国人谈生意时该如何举止和着装、如何跟风险投资公司的人谈判、如何与外国的政府官员甚至警察周旋,等等。在全书的最后,面对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作者深有感触地总结了自己的人生感悟和思考。
作者简介车耳,自北京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之后不久,便作为国内某金融机构驻外代表,长期在巴黎、纽约等地工作,现任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国际业务总监。多年来笔耕不辍,已出版《如此美国》系列及《财富幻象》等多部著作,主要探讨和介绍西方的商业文化、信用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观大势于细节。观点颇有预见性。
编辑推荐《靠近一点看西方:行商欧美20年见闻》作者从一个中国商人的视角,一直关注和感悟着欧美商业文化的细节。从与外国人打交道时的吃穿和言行,到西方国家之间不同的商业逻辑和工作理念,乃至到对人的生命价值的计算方式,都在一个个生动而耐人寻味的故事中被作者娓娓道来。扁平化的世界正在把东方和西方压得越来越近,全球化的经济也让我们面临着来自西方国家的机遇和挑战。全球化的经济需要全球化的视野,身处当今如此复杂的经济环境之中,走进西方国家的商业世界,了解他们的商业文化和性格。
目录
第一章吃定老外
1.怎样向老外说“不”3
2.见老外穿什么9
3.见老外吃什么15
4.见老外说什么21
5.别让老外烦我们26
第二章了解老外
1.为什么风险投资都来自美国33
2.跟风投资39
3.不可小觑商务霸权45
4.别把自己卖瞎了52
5.什么是合理的卖价57
第三章如此老外
1.出国留学值吗65
2.如果给老外打工的话73
3.别跟法国人较真80
4.从美国房地产中看到什么86
5.别太在意装修94
第四章观察老外
1.最好别扯上陪审团103
2.雄辩胜于事实109
3.假如王建民在巴黎116
4.复古的巴黎120
5.为什么纽约是个绿色城市而北京不是126
第五章学习老外
1.名人效应135
2.中西方眼中的领导140
3.公开原则和保密规定146
4.遵守还是漠视国际惯例152
第六章同情老外
1.查人还是查物159
2.反恐的效益165
3.空管的难处172
4.机场效率178
5.飞行待遇183
第七章感受老外
1.享受还是炫耀193
2.名牌世界——法国还是美国198
3.简化我们的手续——从取消入境登记卡说起201
4.加拿大的选择207
第八章别把自己当老外
1.生命的价值——中国人的描写215
2.生命的价格——中西方的演绎222
3.生命的维护——加拿大人的价值观229
4.生命的价格决定——美国人的标定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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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我写的前几部书要么是以国家和地区为专题的,要么是以某一个领域为主,比如《如此法国》、《如此西欧》、《如此美国》和《如此加拿大》等描写的都是我长期居住或者经常到访的国家或地区,因此这些书被称为“旅居”文化系列。“旅居”相对旅游而言,无非就是居住的时间长一点、感受多一些而已。
而我的另一些书,比如《投资西方》和《财富幻象》,则是对一些经济领域所作的专题叙述和分析,也是我多年国外工作体会的一种集结。《投资西方》主要介绍并分析了中国人在海外投资出现的问题,而《财富幻象》则是从“财富错觉”这个立意出发,分析了美国风行的个人信用报告制度和美国人夸张性超前消费习惯将导致的问题,即中国人所说的“过犹不及”的道理。美国的次贷危机因此暴发,还殃及了我们这些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无辜人群。
相比之下,本书是一本漫谈式的散文体作品,如果说有一条主线的话,那就是我多年来对外交往尤其是和西方人打交道过程中的认知。从一个长期在国外工作的商人的角度,向国内读者介绍西方文化以及中西之间各种现象的对比,以期让读者了解真实的“老外”是什么样子。当然,经历和体会均来自个人,表达的观点不一定周全,但是我自信于读者读完这本书之后,对外国人会有一种异于现在流行观念的种种感受。果能如此,我就没有白写这本书。
文摘陪审团审判在美国很常见,这是大陆法和英美法律体系的一个很大区别。想起这个题目是因为我在美国关注过这类案件,自己差点被选中当陪审团成员,还亲身经历了美国的官司。
欧洲大陆法体系中,法官是以法律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法律界称之为条文法。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也被称为条文法的国家。英美等国则被称为案例法的国家,因为他们的法律体系虽然有条文法,但是更注重历史上的判决案例,案例为以后的判决提供了一个重要参考,以致后来对类似的案件的判决要符合历史判决,甚至和它一样。否则就容易遭到质疑,引发上诉并求助于陪审团。
英美法律体系起源于英国,以后的北美是英国后裔占多数的国家,所以它们继承了父辈的法律理念。美国在2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发展了这种案例法的理念,使它趋向成熟,也渐渐地有别于英国本土。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就是一个被发展过度、以至于泛滥的例子。在那里,案件稍微大一点,就可能扯上陪审团,连家庭纠纷都可能被拖到要请陪审团的地步。
在美国,判案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前者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涉及不到罪名,当事人没有犯罪,就不会有量刑。在大部分情况下,民事诉讼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协调和金钱补偿解决的。输了的一方没有人狱的风险,赢了的一方或者是出了口气,或者是得了些赔偿。
刑事法庭则不同,它都是或大或小的罪名,都有入狱的可能。大的刑事罪不仅导致入狱,还可能丢了性命,小的刑事罪则看属于哪一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