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名著: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分類: 图书,中小学教辅,语文阅读,
作者: (美)马克吐温 著,张友松 译
出 版 社: 大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2页数: 236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71121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诙谐风趣的幽默小说。哈克贝利和吉姆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漂流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又一幅生动的社会画面,也讽刺抨击了落后的、不合理的生活现象。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基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得知,吉姆的主人已在遗嘱里解放了他。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萨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卓越的幽默讽刺小说家。他先后当过排字工,做过舵手,当过秘书,并经过商,最后在一家报馆工作,靠写文章生活。1865年因幽默故事《卡拉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一举成名,成为闻名全国的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杰作多半取材于童年生活,尤其是他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马克吐温这个笔名取自水手的行话,意思是“十二英尺深”,指水的深度足以使航船通行无阻。1876年出版《汤姆索亚历险记》,八年后出版姊妹篇《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后者为他赢得了更高的声誉和评价。 马克吐温一生创作了几十部幽默作品,他自称最好也最喜爱的惟一一部非幽默作品是《贞德传》,他的作品语言幽默风趣,植根于人民,为美国文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被尊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最后一章就此停笔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你肯定不认识我,除非你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不过这倒是无所谓。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虽然有些事他是说得夸张了点,但大部分他所说的都是实话。不过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没见过谁不偶尔撒撒谎的,除了玻莉姨妈,或者是那寡妇,也许玛莉也可以算进来吧。玻莉姨妈——她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莉,以及那寡妇道格拉斯,这些人在书里面都有提到——就像我先前所说的,那本书里头所描写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真的,不过里面有些夸张的地方。汤姆跟我找到那帮抢匪藏在洞里的钱,而靠着那笔钱我们发了大财。我们每个人分到了6000块——全是金币哟。当它们被放成一堆时,那看起来真是壮观极了。撒切尔法官把这些钱拿去生利息,我们每天可以拿到一块钱的年息——大家都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道格拉斯夫人认了我做养子,负责教养我,可是想想,和一个正经八百的寡妇住在一起,处处都要考虑到她可怕的生活规则,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啊!所以当我再也忍不下去的时候,我就逃了。穿上从前的破衣服,带着我的糖罐儿,我又再次感到自由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那家伙逮到了我,说要带头组一帮强盗团,如果我肯乖乖回寡妇家的话,我就可以加入他们,所以我就回去啦。
那寡妇见着了我便哭了起来,说我是只可怜的迷途羔羊,还拉拉杂杂地用一堆其他的名字叫我,但是她没啥恶意啦。就像从前一样,她又再次把我塞进新衣服里,害我全身僵硬、汗流不止。唉,一切又开始啦。当她摇晚餐铃的时候,你一定得准时出现,当你坐在餐桌上时,你也不能马上开动,还得等她低头对着食物喃喃自语一番,虽然她说的那些话和我们吃的东西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在这里,每样东西都规规矩矩地摆着,哪像我从前吃的大锅菜,各种东西和汤汁都和在一起,那可是好吃多了。
吃过晚饭之后,她把书拿出来,跟我说些摩西的故事,而我也一度很努力地想要知道他的一点一滴,可是后来她说摩西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了,我便对他没有了兴趣,因为一个死人实在没啥好说的。
不久,我的烟瘾犯了,所以我就求她让我吸一根。可是她不准。她说这是糟透了的坏习惯,叫我以后再也不能犯。有些人就是这样,对一件事什么都不了解却一味地反对。像她对摩西关切得要命,可是他跟她又非系非故,对别人也没啥用处,而且老早就死掉了,然而她却因为抽烟这件大大的好事来找我的碴儿。她自己也吸鼻烟,当然了,那倒没什么,因为她总是自己动手。
沃森她妹妹是个身材苗条的老小姐,戴着一副眼镜,最近才搬来和寡妇住在一起了,这会儿拿着一本课文逼着我学。她很用力地教了我一个小时左右。后来那寡妇叫她放轻松一点。我实在是受不了啦,之后的那一个小时简直是无聊极了,于是我开始不安分地动来动去。沃森小姐会说,“哈克,别把脚抬起来!”“哈克,不要发出嘎吱嘎吱的怪声音,坐正!”没多久她又说,“别伸懒腰打哈欠,哈克,你可不可以乖一点啊?”然后她告诉我关于地狱的事,我说我宁愿待在那儿。她听了非常地生气,可是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去别的地方走走,换换环境,这又不过分。她说我说的那些话实在是太邪恶了,她一辈子也不会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将来可是要上天堂的。我可看不出那地方有啥好的,所以我决定不要白费力气。对了,那本书是这样收场的(不过,这话我可没话,因为那惹麻烦,没什么好处。)
现在她的话匣子已经打开了,所以她继续告诉我一些关于天堂的事情。她说那里的人每天所要做的事就是弹琴和唱歌,生生世世都是如此。虽然我对那样的生活并不想往,但是我口头上可不这么说。我问她觉不觉得汤姆以后会上天堂,她回答:“想都别想哩!”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想和汤姆永远在一起。
沃森小姐一直找我的麻烦,烦都烦死了。没多久,她们把那些黑人找来做晚祷,之后呢,大家就上床睡觉了。我拿着一根蜡烛到我的房里,把它放在桌上,然后到窗边的椅子坐下来,试着想一些有趣的事,但是我就是做不到。我感到非常地孤独,几乎希望自己能够死掉。星星在天上闪烁着,而树林间的叶子带着一丝哀戚的气息,沙沙作响。远方有一只猫头鹰在咕咕地报着某个人的死讯,夜鸱的啼声和狗吠也预示着有人要死了。夜风试着在我耳边细语,可是我听不懂它在说什么,却让我浑身冷得直打哆嗦。而后,在遥远的树丛里,我听到鬼魂发出的声音,是那种因为心中的想法无法让别人了解时所发出的叹息,因此它必须夜夜游荡悲泣,而无法在坟墓里安息。我既沮丧又害怕,真希望现在有个人陪在我身边。突然,有一只蜘蛛爬到我肩膀上,我把它拍落到蜡烛上,在我还来不及移开之前,它很快地就蜷缩成焦黑一团。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会给我带来霉运的坏兆头。我害怕极了,赶快拍一拍我的衣服,站了起来,在屋里来回走三次,每一次都向上帝祈祷,然后用一条线绑起一撮我的头发,好用来驱走女巫。虽然我一点信心也没有,因为听说这是当你弄丢马蹄铁的时候才做的,但是我可没有听谁说过这样做可以祛除烧死一只蜘蛛所带来的霉运。
我又坐了下来,打了个寒颤,拿出烟斗吸口烟。现在整间屋子有如死亡般地寂静,所以那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我听着小镇的钟,“当——当——当——”敲了12声,然后一切又重归宁静,甚至比之前还要更安静。突然间,我听到树枝噼啪响,在树丛底下的黑暗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着。我动也不动地听着,下面传来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喵——喵”声。太帅了!我马上尽可能轻柔地响应了几声“喵——喵”,然后关上灯,爬出窗户,从棚架上跳下来,爬到树丛里。汤姆一定在等我。
第二章
我们沿着树林里的小道,踮着脚尖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来。我们弯着腰走,唯恐树枝子挂着头。我们打厨房附近走过去的时候,我让树根绊了一跤,扑通的响了一声。我们马上蹲下,一动也不动。瓦岑小姐的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吉姆,正在厨房门口坐着呢,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站起身来,伸着脖子,听了一会儿,就说:
“谁在哪儿哪?”
他又听了一会儿,接着就踮着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我们两个人的当中,我们只要一伸手,几乎就能摸着他。似乎过了好久好久,一点儿动静也听不见,我们三个人差不多是挤在一起的。这时候,我的脚踝骨上有个地方痒起来了,可是我不敢抓。接着我的耳朵又发痒,最后痒的地方,是我的脊梁,正在两个肩膀当中。我觉得不抓一下简直就会痒死似的。从那回起,我屡次注意到这类的事。你要是跟那些上流人物在一起,或者是给人家吊丧,或者是不困的时候硬要睡觉——总而言之,你越是来到不应该随便抓痒的地方,你越会觉得浑身上下有千八百个地方都痒得难受。不大一会儿,吉姆又说:
“喂——你到底是谁呀,你在哪儿呢?我要是没听见什么动静,那才叫活见鬼呢。好啦,我有办法。我就坐在这儿听着,非再听见那个声儿不可。”
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之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树,腿向外伸,一条腿几乎碰着我的腿。忽然间,我的鼻子又痒起来了,痒得我都快要流眼泪了,但是我还是不敢抓。随后鼻孔里面也发痒。接着又痒到屁股底下去了,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坐着不动。这种罪我足足受了六七分钟,可是觉得仿佛是过了好久似的。我身上现在有十一个地方都发痒。我估计再也不能忍受一分钟了,可是我咬紧牙关,准备再熬下去。这时候,吉姆的呼吸渐渐沉重,不一会儿,他就打起呼噜,所以我立刻又感到舒服了。
汤姆对我打了个暗号——嘴里轻轻地出了点儿声音——于是我们就爬开了,我们才离开十英尺的光景,汤姆悄声告诉我说,他想把吉姆拴在树上跟他开个玩笑。可是我不赞成。他也许一下子醒了,必然会闹起来,那么她们就会发现我没在屋里。汤姆又说他带的蜡烛不够用,打算溜到厨房去再弄几支。我不肯让他那样干,恐怕吉姆睡醒了会走过来。可是汤姆非要冒险不可。所以我们就偷偷地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放了五分钱在桌子上,算是买蜡烛的钱。然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着要离开这个地方,可是汤姆偏要爬回吉姆那里去逗他一下。我只得等着他——我仿佛是等了好久似的,周围异常寂静,没有一点声响。
等汤姆一回来,我们就顺着小路,赶快跑开,绕过花园的围墙,一转眼就来到房子对面那座很陡的小山顶上,就在那儿站住了。汤姆说他把吉姆头上的帽子轻轻地摘下来,挂在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子上了,当时吉姆只动了一动,并没有醒。自从那回以后,吉姆就对人说他被妖怪迷惑住了,先让他昏迷过去,然后骑在他背上游遍了全州,最后又把他放在那棵树下面,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枝子上,好让他知道是谁耍的把戏。等到吉姆第二次对人说这故事的时候,他就说妖怪骑在他背上到新奥里安去过一趟。从那以后,他每说一次,就添枝添叶地编上一大套,等到最后,他居然说妖怪骑着他周游了全世界,他的背上叫马鞍子磨得尽是泡,还差点儿把他累死。吉姆对这件事得意得要命,他把别的黑人一概不放在眼里。可是有许多黑人,由好几英里以外跑来听吉姆讲他这件事,所以他在这一带地方,也就比不论哪个黑人都受人抬举。常常有一伙外乡来的黑人,张着大嘴,从头到脚地打量他,把他看成一个传奇的人物。黑人常常围着厨房的炉火,坐在黑影里说神道鬼。可是每逢有人对这类事谈得津津有味、冒充无所不知的时候,吉姆总是假装着撞上了,就说:“哼!你还知道什么妖怪的事情?”这时候,这个黑人的嘴就被他堵住,不得不让位给他。吉姆一直把那个五分钱用绳子拴着,套在脖子上,说是妖怪亲手给他的一件法宝,妖怪还亲口告诉他说,可以用它随便给什么人治病,而且随便在什么地方,都能把妖怪拘来,只要对那个钱念上几句咒就行了。至于他对那个钱念的是什么咒,他怎么也不肯说出来。许多黑人由四面八方赶到这儿来,把随身的东西都送给了吉姆,只为了看一看那个钱。可是他们不敢摸它,因为那是在妖怪手里摆弄过的。吉姆这一下可糟得不像个佣人了,因为他和魔鬼打过交道,又驮着妖怪到处跑过,所以他把谁都不放在眼里,
我再接着说下去。我和汤姆两个来到山脊上,朝着下面那一片村庄望过去,看见有三四处灯光一亮一亮的,说不定那里有害病的人。我们抬头看见满天星斗,亮晶晶的非常好看。村子旁边那条大河,足足有一英里宽,真是又清静又神气。我们走下山去,看见周哈波跟卞罗介,和别的两三个孩子,都藏在老制革厂里。我们大家解下一只小木船,顺水划了二英里半,在山根儿底下一块大石壁旁边上了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