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5是我军仿制的前苏联米格-17埃夫型飞机,也是我国生产的第一型喷气式战斗机,它的试制成功,标志着我国的航空工业跨入了喷气时代。
50年代中期,世界上能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国家屈指可数,仅有英国、美国、苏联和瑞典。在我国生产歼-5的同时,意大利研制成功了G-91喷气式攻击机,但它真正试飞成功却晚于歼-5飞机一年。
歼-5飞机是全金属结构,体积小,重量轻、低空机动性能好。最大时速为1140公里,最高升限为16000米,最大航程为1570公里。飞机上装有H-37机关炮一门,炮弹40发;HP-23机关炮两门,每门配弹80发。歼-5飞机动力装置是国产“涡喷-5”型发动机。

1954年10月,沈阳飞机制造公司接受了飞机试制任务,工厂命名为“东风101”。1955年4月,前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到齐,工厂立即组织翻译和绘图,同年9月开始制造飞机。至1956年2月,整个飞机的14719种253550个零件全部制造完毕。
1956年7月19日,中国东北某机场,一架银白色的喷气式歼击机腾空而起。在飞机机身前部,印着鲜红的大字:中0101。这个代号的意思是,新中国生产的喷气式歼击机的第一批第一架。
试飞员吴克明第一次驾驶国产的喷气式战斗机飞向蓝天。首次试飞取得圆满成功,各种数据显示:该机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这一年9月8日,歼-5飞机正式投入批量生产。同一天,新华社以《我国试制新型的喷气式飞机》为题,向国内外做了公开报道。9月9日,人民日报也在突出位置对我国航空工业这一重大成就作了专门报道。9月10日,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的聂荣臻元帅参加了隆重的万人大会,亲自为飞机剪彩。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工厂致电祝贺并发给奖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