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原告,原告诉讼到法院,要求我我们签过户手续,原告当时诉讼的是要房子,要们给签过户,开庭时间是3号下午2点,2点没有开庭,法官说先给调解下,我当时不同意调解,原告就提出要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返还钱了,法官就同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了.
请问这样是否和法律程序?我们原来准备的答辩都用不上了
在庭审中,原告可以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但由于原告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涉及到被告的诉讼权利与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在将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事项通知被告后,重新决定开庭时间,而不能直接合并审理。
我丈夫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原告,原告诉讼到法院,要求我我们签过户手续,原告当时诉讼的是要房子,要们给签过户,开庭时间是3号下午2点,2点没有开庭,法官说先给调解下,我当时不同意调解,原告就提出要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返还钱了,法官就同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了.
请问这样是否和法律程序?我们原来准备的答辩都用不上了
··夫妻共有财产单方4无权私自处分,否则,是侵权的、无效的。 无效合同就是互相返还。 既然房子卖不成,收款人就应当返还房款是合法的。 人家不主张要房,变更为要回钱的诉讼请求是合法的,法院应当准许。
符合法律规定。开庭前原告有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你可以要求举证期间,另行开庭。法院会准许的,法院也会主动问被告是否要举证期限,然后另定时间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