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个问题请教。我们家是复式房,现在跟我母亲合住,产证上也是我们两个的名字。跟女友结婚准备住到二楼,女方要求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请问万一今后离婚,房产归属权应该怎样判定?
如果在婚前产权证上加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则以后离婚时根据其在产权中所占份额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加上共有人名称,则分割方式也是分割其所获产权一半。
结婚前家里给你买的房子即使在婚后也属于你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这时候添加房主名字,可以被认定为家里将房子赠予你们两个,这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唉,为啥在这些事情上总是这么多事呢。
是不是不加你女朋友的名字,她就不肯和你结婚了呢?
这还用说,加上她名字以后这个房子是你们和你母亲3个人的共同房产,就算离婚,你女朋友也有三分之一的产权
楼上说的对,一旦写上她的名字,她就成为房屋的所有人之一,房屋就是你们三个人的共有财产。诶。。。。中国式的悲哀啊,何必呢
按照法律,这是你的,但共用(婚后)八年后,视为共有。
按照道德和良心,你们看着办吧。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oc
我们家是复式房,现在跟我母亲合住,产证上也是我们两个的名字。
··那是你和母亲的共有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的份额登记(房管局底档记载),一人一半。
跟女友结婚准备住到二楼,女方要求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请问万一今后离婚,房产归属权应该怎样判定?
··那就需要你们赠与房产给女方。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没人三分之一产权。如果有约定,比如只赠与你的那一半中的一半,母亲仍然是一半,拟合女方各占四分之一。
如果没有把握,最好别加她的名字,否则日后分手这个问题就会更复杂了。
如果不加她的名字就不和你结婚,那还是早分手好。
如果婚后加上你妻子的名字,就等于你们赠与了房产的部分产权给你的妻子。一旦真的要离婚的话,你们就得分给她相应的部分房产。到时候你们怎么辩驳都没有用,因为你们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赠与行为在送出东西以后,就没得反悔、不能再要回来的。至于具体的份额是多少,空悟真人的说法很对。你的妻子明摆着是想不劳而获取得她不享有权益的财产。还没有过门,她就动心思谋你们的财产了,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