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业正在不断得到救助。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渡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下称“保证金”),退还比例定为50%~70%。
通知指出,本次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全额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因汶川大地震灾害等已经暂退到本次规定比例的不再核退。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鉴于我国地域和旅行社类别的差异性,旅行社暂退保证金的比例定为50%~70%,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本地域的退还比例。国家旅游局负责管理的旅行社保证金退还比例为70%。暂退给旅行社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两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要求在2009年1月底前暂退完毕。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金融海啸使得入境游大幅下降,尤其是欧美长线入境游客近期锐减,而出境游则因为最近的泰国机场关闭事件等受挫,报价稍高的欧洲游产品销量也下滑,受地震等因素影响,国内游今年1~11月业绩下滑20%~30%。在此情况下,几乎所有旅行社都或多或少受到影响,尤其是资金实力不够强的中小型旅行社,现金流尤为吃紧。
“旅行社必须要在出团之前支付一定的酒店、交通费用,有时候是先收客人的费用再交,有时候是还没有收到客人费用就要先行垫付,而且一旦发生一些意外,部分定金就收不回来了,因此旅行社需要一定的现金流。”上海旅行社副总经理张建权告诉记者,退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的确会给部分中小型旅行社缓解压力,但对于大型旅行社的作用并不会太明显,因为大型旅行社组团规模大,一个普通的20人国内游团队需要垫付的费用就涉及数万元,而退还的保证金毕竟还是有限的。
related名词解释
所谓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就是旅行社设立之时,需要向旅游局方面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费用,该费用用以控制旅行社业务质量,假如旅行社在经营中发生不规范事件,那么旅游局可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部分金额,以示惩罚。有资料显示,保证金的原收费标准为合资旅行社60万元;国际游接待旅行社30万元;国内游业务旅行社10万元;特许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