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关税调低 进口化妆品飞入寻常百姓家
从2005年1月1日起,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对上千种进口产品下调关税,进口产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走低,更多的国外产品将丰富百姓的选择,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其中,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进口化妆品关税将在4~7年内逐步调减。唇用、眼用化妆品及香粉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10%的约束税率(从26%降至10%),而其他化妆品在2004~2007年分别降至19.2%、16%、12.8%、9.7%,自2008年起执行6.5%的最终约束税率。
近年来,欧美大牌化妆品已经纷纷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重点城市开设专柜,但是这些附加了高额关税的产品非常昂贵,普通护肤品开价也要数百元。
随着关税的进一步下降,原先高不可攀的进口名牌化妆品可望“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随着关税下调,国外一些中小化妆品企业也将蓄势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消费者将购买到更多、更实惠的进口化妆品。
9.公众人物将成整容消费主力
去年12月,2005年中国整形潮流发布会在广州召开,广州市曙光医学整形美容医院蔡方明院长发布了2005年中国整形业潮流报告。该报告称,“在2005年,整形美容医院和市场都将进一步规范,在技术与医院经营上将会大幅度的引进国外更先进的理念和模式,一批整形业巨头将以与世界同步的设备、技术和新的服务理念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在前景预测方面,蔡院长表示,“未来一年,在美容产品上将有一次全面的更新换代,如乳房假体取代人工脂肪;新的除皱产品奥特兰等取代肉毒素等。在顾客群体上,男性、公众人物、企业家将有越来越多的接受整形美容。”
10.19号令让美容消费者更放心
从2005年1月1日起,由薄熙来部长签署的商务部2004年第19号令《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美容美发业首部规范管理文件,19号令的颁布与实施将有效促进美容美发行业朝着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19号令要求,为了切实减少美容美发消费服务中的纠纷,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用品应当明码标价。对所使用的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在提供服务时,应当询问消费者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及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此外,19号令还明确表示,国家在美容美发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2005年,通过19号令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美容美发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享受到更优质、更周到、更体贴、更安全、更放心的超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