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确定的合同有效期,进而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这表明除非劳动者主动解除或者出现法定情况,这类劳动合同将长期存在,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签订便不能接触,劳动关系成了“终身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解除。
2、过失性辞职:1、在试用期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重大损害的;4、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提出不改正的;5、员工使用非正常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员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先工作的;8、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与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3、非过失性辞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者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问题。
在合同的解除上与一般劳动合同没什么区别,只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外,合同将履行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止。
否则就形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