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所不有,在我们浙江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就有这样的怪事:在2005年底用并村已作废屯北村四张票据(屯南村和屯北村已合并为新屯南村),时间开到到2003年3月初(2003年7月1日后国家土地出让金比前调高5万元),且再偷盖上并村后上交镇保管的屯南村作废印章,这种北票南章还真牛!为自己和亲戚省掉国家土地出让金省了500多万元。这样行吗?当时人应负什么责?
大千世界无所不有,在我们浙江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就有这样的怪事:在2005年底用并村已作废屯北村四张票据(屯南村和屯北村已合并为新屯南村),时间开到到2003年3月初(2003年7月1日后国家土地出让金比前调高5万元),且再偷盖上并村后上交镇保管的屯南村作废印章,这种北票南章还真牛!为自己和亲戚省掉国家土地出让金省了500多万元。这样行吗?当时人应负什么责?
··弄虚作假,肯定违法。 关键是当事人肯定有利益,可能构成贪污或职务侵占犯罪。 可以去检察院举报查处,追回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