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从舆论环境来看,现在大家一听说某某企业侵犯人家专利了,舆论通常会站在专利权人的一方。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对促进专利保护十分有益。
朱玉童:目前在我国产品市场上,虽然有些专利技术可圈可点,但普遍缺乏“市场转化能力”,即仅停留在专利层面,不能将其“变现”成为市场上大众流行的产品,更不能打造产品的品牌价值并让消费者产生品牌认同,“市场转化能力”的缺乏是很多企业的软肋。这样的后果,就是无法实现专利的利润最大化。企业与其大力推行专利营销,不如在市场转化能力上多做文章。
朗科与汉王都对专利进行了保护,二者也都做得不错。相对而言,朗科在专利保护方面走得更远一些,从产品的研发,到市场销售,到对专利进行保护,在专利方面显得更体系化。汉王则专注于手写输入,它的市场延伸与品牌价值则更成功些,我们知道,品牌的提升有利于创造产品附加值。
孔繁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侵权现象普遍是事实,但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接轨力度加大,保护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及个人的重视。我国《专利法》于1984年通过,1992年、2000年、2008年3次修订,平均每8年修订一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是大势所趋,“专利营销”具有坚实的制度基础。
尽管高通、朗科的专利营销引发了大量的争议,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高通、朗科通过专利营销,都取得了高速发展,成长为业内的领先企业。不过,从全球范围来看,以专利营销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企业,毕竟是凤毛麟角。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能够跻身一流企业,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目标,而“卖标准”正是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的体现。高通不过是通过专利营销获得超额回报的代表,像IBM、微软、思科、德州仪器等高科技公司,无不在专利收入上大获裨益。对于很多高速发展的中国高科技企业来说,如果能通过掌握核心技术从而在专利授权上获取丰厚收益,自然是求之不得。
不过,尽管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但现实中的侵权行为还是比比皆是。朗科目前的专利授权收入主要是从国外厂商处获得,汉王的手写输入专利在山寨手机和山寨电纸书上频频被侵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开展专利营销,近期来看是否有前途?
嘉宾观点pk
唐骏:企业的技术水平要足够高,才能在专利营销上有所作为。
钟敬恒:国内的专利保护比5年前有了巨大的进步,朗科对专利营销很有信心。
朱玉童:我国高科技企业普遍缺乏“市场转化能力”,专利营销任重道远。
孔繁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专利营销具有坚实的制度基础。
唐骏:企业要做专利营销,首先在技术上需要有别人无法达到的水平,技术水平要足够高,如果别人不用你的专利,就无法生产出那样的产品。高通能够成功,是因为他的“专利池”别人无法逾越。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尽管发展迅猛,但真正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不是很多,推广专利营销的条件就并不成熟。但是,我认为在一些高端的科技行业上,专利营销还是有一定的发展前景。
对于朗科来说,目前闪存技术已经被很多企业掌握,千百家企业在生产闪存盘。要其他企业去购买朗科的专利是比较难的,即使要维权,其花费的成本也会很大。因此,不是特别符合真正的专利营销。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