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是以合同解除证明书为依据?还是以事实劳动关系终止为依据?
如果单位在不允许劳动者再继续上班,也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但又拒绝出具合同解除证明书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该合同已经解除了吗?
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当然是以客观事实来判断的——但客观事实需要证据来加以佐证,否则无法称之为“客观事实”,因为“事实”已经经过,如何再现出来让第三方知道并支持你?通俗讲,你受委屈了,要让法院给你主持公道,并惩戒单位的不法行为,但你必须拿出证据给法官看,没证据法官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因此,合同解除证明书仅是一个书面的证据,而且是需要单位配合并出具的书面证据。法律如此规定的本意就是为了让劳动关系的状态尽可能的清晰、明白。但实际上很多无良单位都是以不理不睬,以不提供劳动条件,如锁门、锁柜子等手段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蜗居》看过了吧?日企主管把郭海萍的办公桌放到厕所门口就是这个道理。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一怒之下就中了圈套。单位不让工作又不给证明,只能自己想办法来“固定”相关证据,录音、公证、发函件、举报等等。从而证明非因自己的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单位存在过错。这样劳动者就可以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理由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索赔。即便不索赔,那么下一步的商谈也可主动些。
是否明白些了?不清楚可以接着问,祝你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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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一种是法律解除,即通过正常的协商解除或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按照相应程序解除。另一种是事实解除,即劳动双方不再有劳动服务关系。
对于不允许上班又拒绝出具合同解除证明书的,可以认定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
但应尽快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时间拖久了,单位有可能认为你是有旷工行为。
就你说的情况劳动合同时解除了,但是单位没有出具终止合同通知书,对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取证带来了困难。如果你今后想维权就很困难。单位也许会说你是矿工而拒绝支付你的应得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还想维权建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一,想办法录音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录音中说明为什么用人单位要单方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的;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介入后对情况有所了解并做记录,可以成为今后仲裁或诉讼的证据;三,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有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并解决。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