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氏度的条件下可在 30 秒内正常起动发动机,空中停车后 5 秒内在“鹞”的整个飞行包线内再起动,如果超过 5 秒,则可在高度 8,300 米以下、表速
426~463 千米/小时的包线内再起动。“飞马”从慢车到最大转速的加速时间只需要 2.5 秒,并在高度 12,100 米以下对油门操纵速度没有任何限制。在
12,100 米以下,当表速为 426 千米/小时,迎角达到 18° 时发动机也不会发生喘振现象。这些技术特点能较好地保证“鹞”的飞行安全性和快速出动能力。
由于发动机使用条件恶劣,所以对它的使用寿命控制很严格。“鹞”家族在机身顶部和机翼前方机身都布置有发动机检查口盖,后机身设备舱内装有发动机寿命记录器,它将感受到的排气温度和在此温度下工作时间折算成寿命消耗点数(还可以记录发动机的超温次数),当点数达到一定数值时,不论发动机是否达到了寿命都必须进行翻修。
早期“鹞”系列使用的发动机有“飞马”101、“飞马”102(“飞马”10 Mk102)和“飞马”103(“飞马”11 Mk103,美国编号
F402-RR-402,中间的“RR”表示是罗尔斯·罗伊斯产品)。其中“飞马”103 不算尾喷管时重约 1,404 千克,空气流量 196 千克/秒,总增压比
14.8,涡轮前温度 1,483K,涵道比 1.38,在升力状态下喷水加力时推力 9,750 千克(限制使用 15 秒),不喷水 9,300 千克(限时使用
15 秒),额定升力状态推力 8,850 千克(限时使用 135 秒),最大推力 7,600 千克(限时使用 750 秒),最大连续推力 6,120
千克,额定耗油率约 0.6
千克/(千克推力·小时)。该发动机的空气流量、增压比和涡轮前温度高于绝大多数同时代战斗机的发动机,所以能满足垂直起降对推力的需求,加上注意减重设计,所以推重比也较高(超过
6)。“飞马”103 采用液压-机械控制,包括高压压气机可调进口导流叶片控制器、推力矢量喷管控制器、油门和喷管位置选择器等。发动机热端、冷端部件寿命分别是
400 小时、800 小时。
“海鹞”系列使用的发动机是 1979 年 9 月投入使用的“飞马”104(“飞马”11 Mk104),它是“飞马”103
的海军型,把后者的风扇机匣和中介机匣材料由钛合金改为锻造铝合金以适应海上腐蚀环境。
“鹞”II系列大多数采用 1984 年 12 月开始交付的“飞马”105(“飞马”11 Mk105,美国编号
F402-RR-406)。该发动机的空气流量增加到 205 千克/秒,同时还提高了风扇增压比。为满足空气流量加大的要求,“鹞”II的进气口面积由“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