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 年 2 月 24 日首飞的“野兔”是佩季公司生产的首架装有“一倍半”机翼(sesquiplane wing,即上翼的长度相当于下翼长度的 1.5 倍)的飞机,这种机翼设计后来被应用于该公司的其它飞机,如“古格努克”和“汉尼拔”等,“野兔”式飞机机翼间没有张线且机翼撑杆的安装角度较大。H.P.34 是按技术规范 23/25(要求设计具有良好高空性能的双座陆基轰炸机)的要求制造的,其原型机(编号 J8622)装备一台 485 马力布里斯托尔“木星”VIII 套阀式引擎,上翼前缘有自动缝翼,武器包括一挺固定于座舱左侧的维克斯机枪和一挺安装在环形枪架上的刘易斯机枪,所载炸弹挂在机翼下方的挂架上。
原型机在试飞初期没有配备前缘缝翼,使用 4 叶螺旋桨,垂尾和方向舵的面积较大,后来该机换装了双叶螺旋桨并采用较小的垂尾和加高的方向舵,出于空投鱼雷的需要,该机起落架结构也进行了改动:主轮间的连杆被拿走,由主轮和下翼间增加的撑杆提供侧向支撑力,也是在这一时期,该机开始使用前缘缝翼并增加了副翼的弦长,缝翼开始只存在于外段机翼,后来则覆盖了除机翼中央外的整个前缘部分。一段时间以后,J8622 号机又换装了 525 马力的阿姆斯壮-希德利“黑豹”(Panther)引擎,后来该机找到了买主并得到 G-ACEL 这个民用机注册号,买主本打算使用该机进行长距离飞行,不过这个计划最终没有能实现,倒霉的“野兔”于是在 1937 年被解体。H.P.34“野兔”的竞争对手包括格洛斯特“高林”(Goring)、霍克“鹞”(Harrier)以及韦斯特兰“女巫”等,不过所有参加竞标的公司都没有拿到军方的定单。
参数表(“木星”引擎) 翼展: 50 英尺 0 英寸
机身长: 32 英尺 2 英寸
机身高: 11 英尺 10 英寸
最大起飞重量: 5,720 磅
最大空速: 145 英里/小时, 5,000 英尺高度
航程: 1,000 英里
H.P.37 F
一种双座双翼机方案,计划装备 1 台罗-罗“隼”FXI引擎,最大起飞重量 3,900 磅。该机所参照的 O22/26 技术规范要求设计一种优秀的舰队侦察/校射飞机,霍克公司根据该规范发展出了“鱼鹰” ,而其它的竞争者包括费利“舰队之翼”(Fleetwing)、布莱克本“鹦鹉螺”以及肖特“鲂鱼”(Gurnard)等。
H.P.38/H.P.50 “黑福德”(Heyfo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