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费夫尔的纪录在当年 12 月的两天时间里就被空军 的
F-104A 所超越。
拉恩的纪录保持了 5
年。倒不是这个纪录是如何难以企及,而是没人愿意再次去尝试。因为在他创纪录的时候,国际航空联合会(FAI:Federation
Avionique International)的规则指出:必须在低空条件下,进行 100
公里飞行时速创纪录飞行。这无疑增加了飞行的危险性,也就是说飞机飞得越快,离危险也就越近。“天光”因此一直保持该项殊荣到了 1958
年。1959 年 2 月,法国达索公司的“幻影”III 夺走了该项桂冠,尽管这是在 22,970 英尺高度上做到的。
1961 年 8 月,贝丁保持的纪录被麦克唐纳公司的“鬼怪”II
刷新。

道格拉斯公司为 NACA 提供的 X-3
验证机(近中)、D-588-1(远左)、D-588-2(远右)、XF4D(远中)的“全家福”(NASA 图片)
空军飞行员飞过“天光”后,立马得出了该机的短处。这些短处确实存在,比较显著的一些有:飞行员必须记住张贴在座舱里的一系列飞行限制告示,否则极易酿成事故;出众的机动性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在跨音速阶段。这些对于拥有这样的外形的飞机而言,并没有什么值得吃惊的。暴露出来的问题促使设计者将飞机设计得像一张薄烤饼。此外,该机还存在过高的着陆滑行速度,常常被形容为“滑雪撬”。
一位飞行员曾说驾驶“Ford”成功着陆是一件非常离奇的事情。事实上,许多试飞员不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