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中没有一个字提到隐身技术。事实上,隐身技术此时仍属于“黑计划”之列,知道的人相当有限。美国空军虽然在 1976 年就开始考虑在
ATF 中引入隐身设计,但如果要在当时仍未进入保密阶段的 ATF
项目中提出这一要求,必然要被迫公开一系列相关的黑计划,包括绝密的“大趋势”计划,这是空军高层所不愿看到的。
1983 年 9
月,美国空军向所有厂商发出概念设计招标,波音、通用动力、洛克希德、麦·道、诺斯罗普、洛克韦尔宣布参与竞标。空军预计可以于 1984 年
5 月前完成最终报告。
在1983 年5 月,针对 ATF 的 RFP 发布之前,空军已经发布了研制 ATF 所用发动机的 RFP。该项目最初称为“
先进战斗机发动机” 计划(AFE),后改称“联合先进战斗机发动机”计划(JAFE)。根据空军要求,这种发动机必须:具备自启动能力;可以不依赖地面设备进行自主检测;高推重比;高可靠性和可维护性。事实上,前两项要求基本上是针对欧洲大规模战争的。和超巡、高续航能力、短距起降能力一样,这两项性能有助于
ATF 在增援盟国时不受地面条件限制(预计地面支援设施基本已被摧毁)。1983 年 9
月,空军宣布:普拉特·惠特尼和通用电气的方案中选,获准研制用于 ATF 的发动机原型机。普拉特·惠特尼的方案是 PW5000,空军编号
YF119;通用电气的方案是
GE37,空军编号YF120。空军要求,这两种发动机必须是可互换的,以确保发动机选型竞争不会影响机体设计,也就是说,发动机的尺寸、各种管线接口不能相差太大。在经过竞争试飞后,中选型号将作为生产型
ATF 的唯一动力。
到 1984 年底,ATF 的方案需求进一步明确:超音速巡航速度不小于 M1.5;起飞滑跑距离小于 2,000
英尺(610m);起飞重量不超过 50,000 磅(22,680kg);作战半径大于 700 海里(1,296km);在速度为 M1
时可以完成 5g 盘旋;高度 30,000 英尺(9,144m),M1.5 时盘旋过载 6g;高度 10,000
英尺(3,048m),M0.9 时瞬时盘旋过载 9g;高度 50,000 英尺(15,240m),M1.5 时稳定盘旋过载
2g;海平面,从 M0.6 加速到 M1.0 耗时 20 秒;高度 20,000/30,000 英尺(6,096/9,144m),从
M0.8 加速到 M1.8 耗时 50 秒;飞机单价 4,000 万美元(1985 年美元值,后进一步减少到 3,500
万美元),全寿命费用和 F-15 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