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公司创始人 Chance Milton Vought1938 年 2 月 1 日,海军航空局开始招标,要求得到一种新型的高空、高速舰载战斗机,要求失速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 70
英里,而航程要达到 1,000
英里以上。这里顺便交待一下,在那个年代,美国海航和陆航对军用发动机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液冷发动机的好处是体积小,但是液冷系统本身增加了维护的复杂性,而且在战斗中只要液冷装置受损,引擎就会在短时间停转,从而使飞机失去战斗力。海航认为,发动机的可靠性对于海上飞行来说尤为重要,因此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空冷发动机;而陆航则认为,驱逐机(战斗机的前身)的速度是最重要的,正面体积较小的液冷发动机可以保障飞机整体流线的外形,从而取得更高的速度。其实陆航此时也有一些机型在使用空冷发动机(如波音公司的
P-26,塞维尔斯基公司的
P-35,寇蒂斯公司的
P-36),但随着阿立逊公司 V-1710 液冷发动机的问世,美国陆航的主力战斗机几乎全部采用这种引擎(如
P-38、P-39、P-40,实际上,此时在洛克希德公司和寇蒂斯公司内部,也有技术人员试着把空冷引擎装上
P-38 和 P-40 的。一架使用 R-1830 发动机的 P-40B 曾经在 22,000 英尺达到 389mph
的高速,远远超过标准型号的 350mph)。此时共和公司的雷电尚未问世,同样采用 R-2800 的
P-47J
将是陆航速度最高的飞机。实际上,采用气冷发动机的飞机只要配合良好的引擎盖形状,完全可以利用喷出的高温热空气产生更大的推力,从某种程度上抵消正面截面积大造成的阻力。此时还没有人能预见,液冷发动机仅仅只在二战中昙花一现,尽管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液冷和空冷发动机最终都将被涡轮所取代,但至少在战后
15 年内空冷发动机还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越南战争依然活跃在一线。
